核心提示
每一名租房人员的信息,房东都必须上报公安机关;租房给无合法身份证明者,房东要受罚1千-2千元;房东为租住人员犯罪提供场所最多可判无期徒刑并没收财产……从今日起到10月15日,厦门警方将开展为期4个月的出租屋清理整顿,一系列严惩房东监管不到位的举措同时付诸实施。据悉,这是厦门历史上规模最大、时间最长的一次出租屋清理整顿。
加强对出租屋及租住人员的管理,是为了消除出租屋中的不安全隐患,让人们更好地安居乐业
租住人员未上报
按每人100元罚房东
此次我市规定,房屋出租人或托管人(后称“房东”)均为出租屋治安责任人,租赁关系成立后,房东必须在一周内到所在辖区派出所登记备案,领取并填写《租赁房屋管理登记簿》,与所在地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证书,否则,公安机关将责令限期补办并予以处罚,直至责令停租。
暂住人员入住时,房东应及时登记在《租赁房屋管理登记簿》上,对拟暂住7日以上者,应于7日内持暂住人员的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到所在辖区派出所申报登记;对拟暂住1个月以上的年满16周岁的人员,应于1个月内持本人户口簿、暂住人员的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以及暂住人员近期标准照片一张,到所在辖区派出所申报办证;暂住人员离开的,应及时到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房东不按规定在期限内为暂住人员申报办理暂住证的,公安机关将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改正的,公安机关将按未报人数每人100元对房东进行处罚。
我市还要求,房东不得将房屋租给无身份证或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的人员,违者公安机关将予以警告,并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承租人犯罪知情不报
房东可罚5000元
按照规定,房东不履行治安管理责任,发现承租人利用出租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不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公安机关将予以警告,并将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房东刑事责任。
租房给人生产危险品
最高可判7年刑
明知承租人违反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规定,利用出租房屋生产、销售、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房东却不及时制止并向公安机关报告,警方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房东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将被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窝藏赃物不报告
房东最高可判3年刑
房东明知出租屋内有赃物而窝藏的,将被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还将被依照《刑法》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为赌博提供出租屋
房东可判3年刑
为他人进行赌博活动提供出租房屋的,可对房东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单处或者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租房给人制黄贩黄
房东可能被判无期
为他人制作、贩卖淫秽图书、光盘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提供出租屋的,可对房东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单处或者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构成犯罪的,可依照《刑法》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介绍或容留卖淫
房东可判5年以上徒刑
介绍或者容留卖淫的,房东将被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警告、责令具结悔过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还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还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故意租房给罪犯
房东可坐10年牢
明知对方是有犯罪行为的人还把房子租给他,帮他逃避或者为他作假证明,房东将被依照《刑法》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与嫌疑人犯罪前通谋的,还可以共同犯罪论处。
火灾隐患不改正
可罚房东100元
出租屋有重大火灾隐患,经公安(消防)部门通知不加改正的,由公安(消防)部门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房东处一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另外,按照规定,符合出租条件但未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出租屋,房地产管理部门将责令补办手续,不符合出租条件而出租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将依法给予处罚;出租屋有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行为的,由地税部门依法处罚;利用出租屋无证生产假冒伪劣商品、食品的,由工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房东未及时向工商部门报告的,也将一并受罚。
背景
一些出租屋藏污纳垢
据统计,到去年底,我市共有租赁房屋近6万户、32万间,租住人员近68万人,占同期流动人口申报办证总数的80.86%,也就是说,有80%以上流动人口是租房居住的。然而,由于房东管理往往不到位,这几年发生在出租屋的违法犯罪活动还比较突出,一些出租屋成为藏污纳垢的场所。去年全年,我市涉及出租屋的刑事案件就有4843起,治安案件4394起,出租屋已成为影响我市社会治安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
此次开展集中整顿,就是为了加强对出租屋及租住人员的管控,使所有的出租户到公安机关登记备案,签订治安责任状,负起对租住人员的管理责任,从而消除出租屋中的不安全隐患,促进我市社会治安好转。
贴心提示
出租户要履行四项义务
市公安局户政处向记者介绍了出租户必须履行的几项义务:
(1)要及时为暂住人员申报暂住登记或办理暂住证,对暂住证到期的要催办,及时办理延期手续,若暂住人员离开暂住地,应及时向公安机关办理注销。
(2)要认真核对暂住人员的身份证、暂住证或其他有效证明,逐人填写《租赁房屋管理登记簿》,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信息准确。
(3)要自觉接受公安机关的检查指导,居住暂住人口20人以上的,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4)要负起对暂住人员的管理责任,教育督促暂住人员遵纪守法,注意掌握暂住人员的起居、交往、就业等情况,如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本报记者 黄圣达 通讯员 王中波 (厦门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