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新文汇律师事务所于1998年9月由上海市司法局批准设立。办公场所位于上海市雁荡路100号科学会堂2502、2504室。目前正在与有关IT行业人士共同合作开发“律师在线办公系统”软件,努力成为全国律师网上办公第一家。
本所现有合伙人,执业律师以及律师助理10余人。
本所以媒体法律事务和知识产权诉讼为专业特色。擅长专利、计算机软件、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复杂疑难金融案件诉讼(包括票据、抵押担保、国债回购等)和经济合同案件诉讼(包括中外合资、合营纠纷),并专业从事打击假冒伪劣产品。
本所现在主要担任下列单位常年法律顾问:
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 人民日报华东分社 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包括文汇报、新民晚报、东方早报等子报子刊) 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包括上海电视台、东方电视台、上海卫视、原上海 有线电视台、上海人民广播电台、东方广播电台等) 国际金融报社 《知音》杂志社 《新民周刊》杂志社 《新闻记者》杂志社 上海测绘院(包括上海市地名管理办公室、上海市测绘管理办公室) 好孩子(集团)公司 培罗蒙(集团)公司 上海市园林科学研究所 商务印书馆上海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东方票务有限公司 上海城市舞蹈有限公司
本所律师曾办理一批在国内外较有影响的案件
例如:电视连续剧《上海人在东京》、《半生缘》著作权案、春节联欢晚会陈佩斯、朱时茂小品表演权案、刘晓庆诉王建中、光明日报出版社名誉权案、上海离心机械研究所技术秘密侵权案、新华旅行社诉虹桥旅行社商业秘密案、好孩子在线网络域名案、“武侠小说大王”查良镛与文化艺术出版社著作权案、查良镛与北京五学者名誉权案、奥运冠军陶璐娜诉朱晓峰离婚案、上海首例地图盗版刑事自诉案、联合利华诉丁国保假冒商标案、余纯顺父亲诉《知音》名誉权案、“避风塘”企业名称权案、“好孩子”诉“康贝”合资纠纷案、“皮恩斯”与“合朗”不正当竞争案等等。
本所宗旨:开拓创新、忠诚服务、务实高效
地址:上海市雁荡路100号科学会堂2501-205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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